招标公告
龙山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民安街道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龙招字[2018]- 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民安街道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工程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7】 5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 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改造任务244户,改造面积40027.7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面积23211.89平方米,屋面防水隔热面积4521.6平方米,污水管网580米,雨水管网630米,绿化200平方米,花箱18个,道路沥青混凝土2875.6平方米,弱电管网750米,路灯15盏,高清摄像头10套,电动门1座,梯间改造1510平方米等。总投资约5743178.17万元。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分季度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经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万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 。如有疑问请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