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炉冲路 道路路面工程等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炉冲路 道路路面工程等施工已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娄经开发改【201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具体以娄底市住建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铁炉冲路 主道长582.61m,路幅宽30米。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路段的路基土石方及排水工程、道路路面工程、人行道铺装、挡土墙工程、路灯基础及预埋、、雨污水管沟等。 。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包括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8.4万元整 。
5.2 交纳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 11月 27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2018年 11 月 27 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 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 月 28 日 0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