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采暖甲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采暖甲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受庙湾镇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采暖甲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采暖甲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MD-20181168F
三、采购人名称: 庙湾镇政府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采暖甲醇采购项目1批
项目用途:GB338-2011《工业用甲醇》
采购预算: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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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单位运输,需提供运输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运输单位公章);4、供应商为甲醇生产厂家须具备甲醇制造行业所必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甲醇);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11-0709:00:00至2018-11-14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