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田县2018年度金盆镇徐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新田县发改委新发改函【2018】32号文件批准建设和核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河坝、灌渠、排渠、机耕路、道路硬化、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
2.5工程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785.75万元
2.6工期:70天 ,各项工程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标准:整个项目区工程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以上,部分工程要求达到优良 。
2.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2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规模约50-92万元不等,具体见下表。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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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段号 |
合理定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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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18年度金盆镇徐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标段 |
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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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76.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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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62.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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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61.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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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61.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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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
50.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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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
92.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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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标段 |
56.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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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标段 |
77.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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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标段 |
83.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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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标段 |
54.5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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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标段 |
58.21 |
/ |
招标范围包含:河坝、灌渠、排渠、机耕路、道路硬化、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等。详见每个标段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按甲方规定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财政审定的单价结算。承包单位所采购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和使用。确须设计变更的,应经设计、监理及农开办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否则,后果自负。
2.10工程款拨付
本合同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采用按进度付款的形式支付合同价款。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每月凭支付申请书 按进度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造价的80% ,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不足30万元时,该月工程款不予支付,累计到下月支付。剩余工程款等工程完工验收结算 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
2、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留工程完工验收结算 审定价款的5%,一年后经甲方组织验收,若无工程质量问题退还保证金 。在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损毁外,一切损毁工程由乙方负责保修。
注:所有拨款必须开具新田县税务部门的正式税务发票和完税证,否则不予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 。
3.2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到项目实施、工程结算、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必须是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提供能体现本项目委托人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标注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5投标人拟派
3.6参与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全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承担两个以上标段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评中,如有一个标段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下,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但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受聘于其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70分以下的,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8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及现场施工负责人业绩从报名至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会核实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资料虚假等情况,报名后至开标前将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开标后至中标公示期间将取消中标资格,由替补单位按序替补。
3.9投标人已在永州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任何一个县区中一个标段后,其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5投标人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9 日至2018年 11月 15 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5.2
5.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5.4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的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施工合同 以及社保证明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
6招标文件的
7抽签入围
1、报名结束后,每标段报名投标人未超过5家 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直接全部入围,如超过5家时,招标人在 组织下、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抽取5家投标人入围 。只有通过了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凭招标人的入围通知,才需要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抽签入围时间:2018年 1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3、抽签入围
4、随机抽取入围程序:
每个标段按照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吹球机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每个标段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号就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球,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5个入围单位 。从摇号机内吹出来的第1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入围单位,第2个球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入围单位,以此类推,共抽取5家入围单位。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政办【2007】05号文及《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9.1新田县农开办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考核,并经市农开办竣工验收审核确认,新田县2017年度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4分,第三名的加3分。但施工企业不单独享受加分,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原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不加分。
10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机构: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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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