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负压病房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 渝卫复[2017]5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洁净负压病房每间布置1张床位,普通负压病房每间布置2张床位,共设计14张床位,规划总建筑面积为640平方米。
2.3项目资金: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
2.5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包干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及设备拆除和装饰装修系统、净化空调系统、空调自控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安装工程、消防系统,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的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月 9 日起至2018年 12 月5 日 ,在重庆市 网 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疑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8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至 2018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