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湖北公司2018年第二批全省自营渠道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项目(标12)招标
中国移动湖北公司2018年第二批全省自营渠道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项目(标12)招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拟对中国移动湖北公司2018年第二批全省自营渠道终端特许经营合作商引入项目(标12)组织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本次仅招募荆门市的2个营业厅,经营面积共85平方米。*************************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1.4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选取1家中选人,份额100%。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荆门
引商入柜
项
12.00
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代理机构或其他组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下多家分支机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应答。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完成三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分支机构应答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
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在最近三年内被认定具有重大责任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须提供承诺函)。
2.4应答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竞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竞争(须提供承诺函)。
2.5应答人须提供管理层及股东股权的有效个人信息及股权信息;应答人为上市公司的须提供管理层及股权前10位(不足10位的提供全部)股东的有效个人信息及股权信息(须提供管理层人员清单、股东清单以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2.6.应答人须具备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与本项目相关的终端产品零售实施经验;要求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合作运营类门店经营须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经营类门店提供房屋租赁或产权文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门店照片。
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的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本项目实行线下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08日19时30分至2018年11月13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