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局“两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局“两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受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局“两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编号:JXQZ-2018-JC004
二、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预算
1项
“两区”划定技术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112.5万元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现场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以上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制作在磋商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人在磋商现场须提供响应保证金转账单原件。
五、下载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即视为报名。本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人民币,磋商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同时,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