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 受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八大员证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税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可以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查询信息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 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
11:30,14:00~16:30时(北京时间)到江西明台工程招投标代理 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上门购买,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原件查验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给代理机构备案。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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