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部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