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CPC)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 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 成雅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 批准,现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 成雅 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 成雅 按照《四川省关于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明确取消省界收费站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川交高管便【2018】73号)文件精神,根据交通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复合通行卡(CPC)技术要求(试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拟采购一批复合通行卡(CPC)。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CPC)采购,采购数量为9.15 万张,主要包括复合通行卡(CPC)的生产、发行、测试、交付以及后期质保期内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SBCG。
供货期:15 日历天,试运行期:30 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决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质保期:5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投标人应为:具有能够完成合同生产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制造商;
3.1.3使用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或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销售或投入使用的拟供CPC复合卡不少于5万张或OBU终端不少于200万台,且该产品必须为投标人自行研发和生产的产品。
3.1.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至少在2015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3.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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