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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氨水采购项目招标

   日期:2018-1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脱硝氨水采购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脱硝氨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脱硝氨水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脱硝氨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3、4机组脱硝还原剂氨水项目,预计用量7000吨,投标人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应及时供货,必须确保2×145MW机组烟气排放指标达标,不影响环保设备安全运行。符合HG 1-88-81 《氨水》及现场使用的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运河电厂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脱硝还原剂氨水,估算用量约70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及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3项氨水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20日17时00分。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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