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 拟对湖北省崇阳县罗家山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制造及服务采购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采购内容
1.1.1 项目概况
湖北省崇阳县罗家山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东北部,场址北部与咸宁市的赤壁市交界,场址距离崇阳县公路里程约16.5km,距离咸宁市公路距离为26.5km。场址区域东西最大宽度约17.1km,南北最大长度约7.2km,场址总面积约41.0km2,海拔高度在610m-770m之间。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北侧有国道G107、东侧有省道S208、南侧有高速G56、西侧有省道S214经过。
湖北崇阳罗家山风电场工程总装机规模为84MW。
1.1.2 招标标的及范围
湖北省崇阳县罗家山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塔筒及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罗家山风电场42台(一期27台,二期15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和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的制造 及其相关的服务 至风电场风机基础安装现场、参加现场开箱交货,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卸货、现场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完工验收,负责设备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负责对招标人员工及其安排的人员进行技术和运维的培训工作)。
1.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方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1.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按照本项目需求,分批次按计划供货,
具体详细供货计划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专项运输方案,并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相应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造能力;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投标人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制造的技术规范要求,即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非露天的厂房,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四轮卷板机、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投标人选择的预应力锚栓供应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基础预应力锚栓组件的制造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的锚栓供货业绩并安全运行一年 ;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2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塔筒制造150台套及以上业绩,并且有3年以上安全运行经验,无不良记录;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 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采用现场现金支付或电汇支付的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至 12:00时,下午13:30至17:0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