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 调峰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无。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 一期生产装置调峰项 目钢结构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
产品调峰项目是以原生产装置甲醇洗出口的净化气为原料,联产甲醇、乙二醇和天然气产品,
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甲醇产品规模为 77 万吨/年,乙二醇产品规模为
40 万吨/年,天然气产品规模为 5.66 亿立方米/年,充分利用净化气中有效合成气生产甲醇、
乙二醇等产品。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
2.4 设备 招标编号:CWEME2018-ZXNHFX001
2.5 设备
2.6 设备 数量:预估 10500 吨
2.7 设备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2.8 设备 交货 即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 责任公司项目建设现场。
2.9 特别说明:
1)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吨单价,合同方式为框架协议。投标人报价在协议有效
期内原则不作调整;若协议执行期间钢材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2 投标报价表>项下<备注>约定的调价机制进行价格
调整。
2) 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钢结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中将确定钢结构的供货范
围、服务内容、订货协议条款及价格,但不固定数量。框架协议通过本项目业主、
EPC 承包商和/或其它与招标人有项目关联关系的任何第三方 向中标人下
达采购订单的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在商务和技术方面对中标人的要求不得低于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中标人依据各采购方所下的采购订单为招标人所建工厂
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
3)计划交货期:采购订单生效后 2 周内开始供货,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
地点交货。
4)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订时间起至项目建成投运 ,具
体最终以阜新调峰项目最后的投运时间为准。
5)付款方式及结算:以满足图纸要求供货为前提,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
提供招标货物供货、服务的供应商,应具有与投标物资相符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满足要求。
3.4具有国家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5要求投标商满足年生产能力 5 万吨及以上。
3.6本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具有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需提供 2014 年至今在国内相同、相似装置的同类型供货产品相关业绩及证明不少
于 5 个,其中单个合同供应量大于 1 万吨的 3 个及以上 。
3.7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信用机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
没有在 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供合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承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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