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四川省双江口水电站速凝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60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双江口水电站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5》7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 使用中水电成都贸易 建设资金或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速凝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源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口以下约2km河段,坝址距马尔康市区约46km,距金川县城约45km。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下以下约2km处,控制流域面积约39330km2,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8.97亿m³,调节库容19.17亿m³。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2.2招标范围:速凝剂,包件号为18605,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速凝剂 | 粉态,掺量6% | 吨 | 2000 | 2018年12月-工程结束 | 阿坝州马尔康县白湾乡 | GB8076-2008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本次采购为固定价结算。
本次采购中,粉态速凝剂掺量按6%报价,若推荐掺量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砼质量要求,需增加速凝剂掺量,增加部分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实际使用要求根据施工条件、混凝土原材料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试验后若掺量与规定掺量存在偏差的,按照试验掺量折算至相应掺量进行结算。投标单位报价应充分考虑投标掺量与试验掺量的差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 ;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需具备本次采购标的物生产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 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速凝剂质量检验报告各1份。
3.1.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外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应提供在 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 。
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 财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6其它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规定,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公告之日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8年12月05日下午16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编辑:ec1.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