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多语言汇编分发系统设备采购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多语言汇编分发系统设备采购(代理编号:0651-18111467)已由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 乌鲁木齐 委托内蒙古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约为1061900元(含税)。
2.2 项目所在地:乌鲁木齐市
2.3 比选范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多语言汇编分发系统设备采购,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2.4 交付周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天内供货到业主指定地并安装调试完毕。
2.5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2.7 参选人资格要求
2.7.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许可。
2.7.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2.7.3信誉要求:参选人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7.5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 新疆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7.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