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烟草工业 购置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83382HW0010-013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烟草工业 购置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83382HW0010-013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彩色打印机一台,详细请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年度企业年报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需提所投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公章),供货时需提供原件; 6、中标产品需由生产厂家直接发货至指定用户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0日00时00分00秒---2018年11月26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13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黑龙江烟草工业 购置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项目招标公告 受黑龙江烟草工业 的委托,对黑龙江烟草工业 购置A3幅面彩色激光打印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Z83382HW0010-0134 二、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交 货 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交货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 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4、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5、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需提所投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公章),供货时需提供原件; 6、中标产品需由生产厂家直接发货至指定用户单位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现场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开标现场收取)。 2、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任意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一、请将如下资料发 招标文件将统一时间以邮件形式发放。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授权人
(2)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年度企业年报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发布( /) 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公司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年度企业年报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