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高低压旁油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一、招标条件
华能长兴电厂高低压旁油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长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长兴电厂高低压旁油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长兴电厂厂址位于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北面和东面为杭宁高速公路、104国道和铁路宣杭线,东临吕山港支流,南临吕山港,西侧紧靠乡级公路,西北侧为乌龟山。对原有的高低旁油站改型,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提高设备综合利用水平,需采购高低旁油站。
招标范围: 高低旁油站;并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长兴电厂高低压旁油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专用条件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自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家300MW及以上电厂主机液压系统配套或者具备相关液压系统改造的运用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1月19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27日17时00分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