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化学专业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化学专业氢氧化钠(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产品为:1、投标单位所推荐的氢氧化钠必须能安装现有的系统内,不增加任何设备、同时必须满足现有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工况,产水水质和水量必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电厂用工业合成氢氧化钠必须满足上型号为HL 中Ⅲ一等品的要求,验收以GB/T11199的试验方法及要求为准。
2、供货范围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范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氢氧化钠(液碱) |
按照技术要求 |
吨 |
300 |
|
以上供货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每月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易制毒化学信息管理系统内注册登记使用单位。具有运输易制毒产品专业车辆。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有两项氢氧化钠产品供货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是相应标段物资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唯一代理证明文件)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经营范围:含有氢氧化钠(液碱)化学试剂等;
2.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提供投标产品的性能试验报告;
4.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三年内无经济类法律纠纷,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16日9:00时起至2018年11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1时15: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