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甲醇 防腐保温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化工装置生产特点,为保障甲醇 各装置运行稳定,需要对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等保温、保冷、保护层进行拆除、恢复、新增及日常维护;并根据各装置设备设施腐蚀情况对设备、管道、阀门、金属结构、建 筑物等设备设施进行防腐。
2.2招标范围:
A.保温工程
设备、管道、塔器、阀门、法兰保温、保冷、保护层的维护;
必要时保温、保冷、保护层的拆除与恢复;
新增保温、保冷、保护层的安装;
施工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B.防腐工程
设备、管道、塔器、阀门、金属结构、建 筑物等设备设施的防腐刷漆;
道路等公共设施涂刷/喷涂油漆;
管件及法兰更换或维修后焊缝的补漆;
酸碱罐等储罐、管道等的内部除锈、防腐;
新型防腐材料 的防腐施工;
涂刷/喷涂油漆和补漆工作过程中的脚手架搭建及拆除。
C.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 、工器具及辅材均由投标人提供,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气、风 。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揽单项合同额大于100万元的石油化工、煤化工或电站锅炉生产装置防腐保温保运项目至少5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