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提质改造工程 已由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资发改招核【2018】5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 。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提质改造工程主要内容:19-132栋沿街立面外墙面装饰、门窗仿古改造,沿街屋櫓吊挂装饰、树脂瓦面裝饰等;
2.8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6180257.9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4]71号、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郴建发[2018]56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