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宁都县剩余废弃稀土矿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宁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宁都县剩余废弃稀土矿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18部门540号批复,受宁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宁都县剩余废弃稀土矿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一)采购编号:GZMZ2018-ND-C011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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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剩余废弃稀土矿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
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都县剩余废弃稀土矿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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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有相关施工图纸,请各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联系获取。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下载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