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灯塔路提质改造污水排水管沟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灯塔路提质改造污水排水管沟土石方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5]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土石方施工承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办法 如果是湖南省社保,必须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要求:“外地建筑企业中标 的,须在中标 后依法在祁阳县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祁阳县缴纳相关税费”。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永住建发[2015]9号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 网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9时30分整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