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电厂2019-2021年度生产、燃料系统保洁及运行辅助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1项目概况
太仓电厂一期和二期工程容量为2×320MW+2×630MW机组,一期工程2×32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投运。二期工程2×630MW机组位于一期工程西侧,两台机组于2006年全部投产运行。
2招标范围:
太仓电厂一、二期主厂房区域保洁工作、燃料、脱硫系统保洁及生产辅助;化水试验、纯水生产及输送、化学分析仪表维护、油务工作、物资搬运整理等辅助工作。
3服务期: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太仓电厂2019-2021年度生产、燃料系统保洁及运行辅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2 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两年及以上的300MW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生产系统保洁及运行辅助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3投标人对于员工薪酬报价不得低于太仓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详见苏人保(2018)3号。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2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2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