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19年度运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11-2633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19年度运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和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本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19年度运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提供电厂常日班工作人员上下班的通勤服务。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19年度运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标段二: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 2019年度运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6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旅客运输二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具有小客车以上服务业绩不少于1份,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8投标方须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只参与标段一或标段二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标段一和标段二须保持同一报价水平,否者将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2日9:00起至2018年11月27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