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卷烟厂网络系统(工业网、办公网、安防网)分离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0651-18051486
2.2项目
2.3招标内容、范围:对乌兰浩特卷烟厂生产网、办公网、专网进行三网分离,由投标单位对网络改造方案进行优化设计并负责采购、施工等内容,所投设备须与目前现有网络设备无缝兼容,综合布线部分满足现场所有需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等级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3.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须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施工经验(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具有1名(含)以上H3CIE高级网络工程师,2名(含)以上H3CSE或H3CTE中级网络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施工项目的业绩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7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对此项目出具的原厂授权函,须加盖原厂商项目授权章;提供原厂商在涵盖内蒙古兴安盟地区区域代表处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须加盖原厂商项目授权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8日17时00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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