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平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施工工程(招标编号:N5300000000418001444)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平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施工工程,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平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施工工程,工程规模约165万元,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
2.3工程建设
2.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11)、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3企业2015年至今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在2015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1个及以上(附相关证明材料);
3.5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
4.1纸质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0月2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丽水馨城E5-02云南昭通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4.3电子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电子服务系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