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方官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方官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已由高碑店市发展改革局以高发改复字【2018】34号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高发改招标核【2018】52号,项目业主为河北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社会资本 , 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建设日处理污水6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1座。建 筑物总面积9890平方米,主要建设预处理间、生物池及回流剩余污泥泵房、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及高密池、膜处理间、臭氧接触池及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综合加药间、污泥浓缩调理脱水机房、综合楼、食堂、仓库、附属用房、传达室。设备材料主要包括工艺主要设备材料、电气主要设备材料、自控仪表主要设备材料、暖通主要设备材料、交通工具、化验设备等。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配套设计及本工程其它相关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 2018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 时00分,在高碑店市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人2018年近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开具的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
5.3备注: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须在 进行注册并核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因投标申请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2月25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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