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发区实业 拟对2019年三期 粉煤灰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概况
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匹配的运输能力 。需提供自有运输车辆证明或与物流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
7、投标人在2016年-2018年三年间,货源地为福建地区的电厂粉煤灰经营 业绩,需提供与电厂合同文本复印件。
四、报名和资格预审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集团 上发布。
2、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10时前将报名文件送达福州电厂新行政办公楼二楼215室。
3、报名文件包含:报名表 ;企业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运输能力证明 ;针对本项目的粉煤灰处置方案;与电厂合同文本复印件;储存以上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件及可编辑报名表的U盘壹个 。
4、以上列举的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盖章,递交报名文件时必须携带文件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报名文件所包含的所有项目不得有缺,否则,资格预审将以不合格处理。
5、报名文件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设立招标组织机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流程和申请人资格申报情况,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果参加资格预审或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足3家时将进行二次公告。
8、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
9、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不能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10、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 均不予退还。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