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机场南线(防水材料及土工类)招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机场南线(防水材料及土工类)招标
1.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机场南线工程中的防水材料及土工类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线与空港大道立交节点方案未稳定,K15+700-K17+300段作为立交节点预留段,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本次设计长度6.6km。道路全线设置中桥1座,小桥1座,钢筋砼箱涵3处,圆管涵8处,倒虹吸3处。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附表1。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提供纳税人涉税信息证明。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7各类物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合作方警示方名录》中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海11月23日至20海11月 30 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河,下同)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