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黄竹沥村等3个垦造水田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国土资 [2018] 206号、龙国土资 [2018] 207号、龙国土资 [2018] 209号),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龙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度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黄竹沥村等3个垦造水田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人:龙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3 项目
2.4.2龙城街道黄竹沥村:本项目为垦造水田,规模约339.46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设备购置等。
2.4.3龙潭镇南坑村:本项目为垦造水田,规模约100.37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保持工程等。
2.5 工程造价:
2.5.1龙门县龙潭镇禾仓村: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810.48万元,其中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约30.5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066.17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5.2龙城街道黄竹沥村: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380万元,其中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约35.5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434.92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5.3龙潭镇南坑村:总投资估算人民币702.59万元,其中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约12.6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09.34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含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保修等工作。
2.7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0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工期30天)。
2.8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3.2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
3.3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土类相关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或测绘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 施工企业拟投入现场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证;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
3.8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文件(粤水建管〔2010〕245号)要求, 投标报名前水利施工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且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9 投标水利施工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 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出席开标会均由牵头人实施。
四、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 发布的《惠州市 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六、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费用应于递交报名资料时一起缴交。
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 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8)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9)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10)造价工程师的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
(11)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指2018年8、9、10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12)水利施工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
(13)投标水利施工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提供);
(1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格式不得更改)。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投标报名回执表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成员的证件和材料盖各自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
(七)评标
八、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