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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市吴江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招标

   日期:2018-11-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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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市吴江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招标
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苏州市吴江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126_3450887270328377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吴江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H2018-WJ-G-007
二、招标内容
1、标的物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大病保险承办服务项目 (1)实施对象和保障范围 (2)资金筹集
①筹资标准 2018年吴江区筹资标准如下:
参保职工参保居民
医保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元/人·年划转(其中20元从个人账户划转;50元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不缴纳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划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元/人·年划转(其中20元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筹集)
财政40元/人·年40人·年
合计110元/人·年110/人·年
②本项目筹资人数预估(两年总人数): (3)保险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亿柒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72,800,000.00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公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资质;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公示证明材料复印件;
4.2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进行投标。如投标人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在苏州市区须有注册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
4.3投标人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注(1)同一保险集团公司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若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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