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精香料招标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精香料招标
二、招标内容:烟用香精香料,共含三个包件(包件77、包件78、包件79)。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须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完成过一个烟用香精香料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报名资料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