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采油厂油区巡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2019年第一采油厂油区巡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Y18-XA411-FW1476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单位标段划分情况
项目概况:为了强化第一采油厂油区巡护(矿权巡护)业务,维护长庆油田合法矿权权益,现将第一采油厂管护面积7166km2矿区范围内油区巡护(矿权巡护)业务划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
服务范围为:第一采油厂两个作业区(吴堡作业区、高桥作业区)及太村、转角和水库三个巡护点7166平方公里矿权巡护和油区巡护工作量。根据各采油作业区及巡护点矿权分布、生产实际、综合治理等差异划分标段。
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安塞县,该区域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山地为主。(二)招标工作内容
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发布部分外包业务市场化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2014〕300号)要求,油区巡护(矿权巡护)外包业务内容如下(详见表一):
表一:油区巡护(矿权巡护)外包业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业务类型
外包内容
工作要求
1
矿权巡护
1、负责甲方矿权管护区域内的日常巡护。
外包区域内
矿权完整
2、负责动态监控矿权管护区域内他人非法开采、矿权侵占等不法行为。
3、负责现场组织护矿任务。
4、负责收集矿权的相关信息。
2
油(气)井巡护
1、负责甲方承包区域内油(气)井的日常巡护。
无偷盗原油及倒卖物资器材案件发生
2、负责动态监控承包区域内他人非法盗卖原油及物资器材等不法行为。
3、负责将承包区域内偷盗、破坏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3
支线巡护
防偷盗、防破坏,防环境污染
2、负责动态监控他人对承包区域内输油(气)支线偷盗破坏行为。
3、负责将输油(气)支线偷盗、破坏、管线腐蚀及原油污染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4
应急配合
1、配合甲方日常维护、现场检查工作。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2、配合甲方处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抢险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在油区范围内开展抓偷反盗,取缔非法收油点等工作。
招标标段划分、车组人员配置及费用情况如下(祥见表二):
表二:第一采油厂油区巡护(矿权巡护)标段划分及费用情况表
序号
业务分类
所属单位
标段划分
所在区域及工作量描述
车组配备
费用测算/万元
1
油区巡护
保安大队
第一标段
6个4人车组,
4个6人车组
367.6017
2
第二标段
水库巡护点1339平方公里矿权
2个6人车组
85.1067
2.2服务期限:
油区巡护业务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即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和内容、标准不变、签约价格和工作量不变的条件下,年度考核合格的标段,可续签下一年度的业务外包合同,但续签合同次数不得超过2次,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在招标服务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外包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外包工作量(合同金额)随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在合同服务期内招标人对服务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人,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再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同时退出第一采油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参与第一采油厂的招投标:
(一)年度内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年度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年度内违反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四)发生监守自盗、里勾外连盗卖油品及石油物资器材年度内超过5起;
(五)违反信访条例,发生上访、非法串联、集会、组织或煽动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年度内超过10人次;
(六)发生连带油田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七)两年有重大失信行为;
(八)与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率低于此标准的;
(九)业务承包队伍内部各类人员,发生严重侵害人身安全、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生监守自盗案件引发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严重社会影响等后果。
2.3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连续三年承揽过油区巡护(矿权巡护)业务外包或同类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无亏损,无资不抵债现象(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5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0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