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煤制油 动力厂土建检维修及零星保运工程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煤制油 包含气化厂、净化厂、合成油厂、空分厂、动力厂、公管中心、电气中心、仪表中心等“五厂三中心”,公司年产柴油273.7万吨,石脑油98.3万吨,液化气33.3万吨,占地面积570.7公顷。目前装置已满负荷生产,按照生产运行需要,针对公司动力厂范围内日常的土建维护维修及零星保运工作,委托专业的土建单位进行保运施工。
2.2招标范围:
1.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预测的动力厂属地内单项工作估算不大于20万元的检维修项目,实际发生时,业主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维护和维修,个别建筑及建筑附属工程无法找到下述对应的维修项目,均包含在中标人的工作范围内。
3)地面的硬化及路面、道牙的修复和更换;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及工器具由中标人提供 ,其他业主单独提供的在工程量确认单中予以书面注明。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年,计划工期: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C.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D. 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合同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土建检维修保运业绩;
E.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