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分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Z83445GC0431-01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分行汪清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范围:室内墙体粉刷、水暖、电气、屋面、外墙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建设规模:1497㎡(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汪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半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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