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服务分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招标招标
测试服务分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 WZZB-GK-1810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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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项目概况:受测试服务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招标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本次招标货物为2019年测试分公司生产维修所需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3交货日期:按用户月度计划需求
2.4交货地点:大庆油田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丰收同位素库房
2.5选商方式:定商定价
2.6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具有同位素(或示踪剂或放射性物质)产品加工或生产或销售等内容。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的,提供注册地工商部门出资证明,证明其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保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副件活动种类和范围中必须涵盖招标产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覆盖招标产品。
5、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2017年以后(含2017年)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6、投标产品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技术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8-11-2808:00:00 至 2018-12-0523:59:59 ,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