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乌珠穆沁旗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西乌珠穆沁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踊跃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西财购准字2018【GKZB】008号 采购文件编号: XWGGCG2018-BMCG-GKZB012(0651-1808063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台/套)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CT机、彩超 1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其中CT机预算为800万元,彩超预算为250万元) 10500000 包 二、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 (1)具有符合本项目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 )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