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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华联社区

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项目已由衡发改审【2017】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7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业主自筹,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扩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小区配套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供排水工程、燃气管网工程、电力电缆工程、停车场、垃圾站等配套设施。其中新建小区配套道路长2500米、宽4米,其中:毛滩路长1500米、宽4米,联民路1000米、宽4米;铺设供水管网2100米、排水管网1500米、燃气管网2000米;新增变压器1台、电力电缆5000米;新建停车位70个、面积600平方米,垃圾站1个、面积42平方米及绿化工程58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4万元,预备费71万元。

2.3、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总计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小区配套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供排水工程、燃气管网工程、电力电缆工程、停车场、垃圾站等配套设施。

2.8、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79号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内;湖南省外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湘信息登记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与安装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社保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及结果)。

3.5、投标单位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6、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工程实施;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整 ;

5.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均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 衡阳市

账  号: 9115780017000058

5.3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衡阳市华联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项目”。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衡阳 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5.5.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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