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102-48-03-308765】FGQB-018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PF20170213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2.4招标范围:包含峨眉河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含苏稽古镇)一期(一标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等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即EPC总承包模式)。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二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相关资质和业务范围以入川登记为准;施工单位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 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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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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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c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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