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七二社区棚户区改扩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由 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审【2018】38、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和自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翻新、修缮加固、楼道内改造、门窗改造、排水系统改造、配电系统改造、拆除搭建物、绿化亮化、其他设施及小区配套道路工程、现有管网体系提质改造工程和人防工程等。
2.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8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装饰装修等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计划工期 :12个月 ;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 ;
3.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被责令停业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6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2、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市 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 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 、衡阳 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