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Z-2018-1117
1.招标条件
云南九九物业管理 生活区物管中心保洁、绿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招标人为云南九九物业管理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要求:云南九九物业管理 生活区物管中心保洁、绿化服务项目,涉及红云A区、B区、田坝区、养坝区、高坡区、礼堂区、一丘田、翠湖南路、昆湖花园和太华苑共10个小区,3527户住户的环境卫生工作,招标估算价为150万元/年。
2.2招标范围:负责红云A区、B区、田坝区、养坝区、高坡区、礼堂区、一丘田、翠湖南路、昆湖花园和太华苑,上述区域内113911.56㎡路面、3座公厕的清扫保洁;93栋楼、268个单元(其中2个单元为28层,其余均为7层或以下)楼道清扫保洁;小区排水排污管道和地下车库污水井清掏;小区117个化粪池、524个窨井清掏;54329.69㎡绿化管养等。具体详见第五章“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
2.4服务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1保洁公司员工制服必须为套装(包括统一布鞋及工具袋);
2.5.2路灯杆低位每周抹尘一次,不得有小广告和涂写物出现;
2.5.3地面不得有积尘和杂物,包括内部消防设施;
2.5.4定期配合电梯维保人员对电梯机房、轿门及相关设备进行保洁工作;
2.5.5住宅小区楼道、楼梯、所有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每周清洗一次;
2.5.6每周对停车场的标示进行抹尘,及时清理车辆开走后地面遗留的各种污渍和杂物;
2.5.7每日进行地面清扫、办公桌抹尘及垃圾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2.5.8每日进行绿化带清理和旱季轮流植被浇灌;
2.5.9雨季前后经按规定报批各集中实施一次修枝剪叶,随机修剪,保持好绿化景观效果;
2.5.10每年冬季集中进行一次病虫害防治和植物保暖工作,随机杀虫,提前做好相关告知及安全防范工作,管养期内无条件更换枯死植物;
2.5.11适时施肥改良土壤;
2.5.12雨季前集中清掏排污管道,地下车库污水井随机清掏,确保沟道畅通无阻,安全渡汛;
2.5.13每年集中一次彻底清掏小区化粪池、窨井,视情随机清掏,确保无溢满泼洒现象发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保洁、绿化等相关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2015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住宅小区保洁或绿化服务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的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本项目税率为6%。
3.5投标人须派驻1名项目负责人到云南九九物业管理 生活物管中心驻点办公。
3.6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附“信用中国( )”的“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3)投标人企业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若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由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 (昆明市世博路12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 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