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委托,就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信息化综合布线二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18-158
项目名称: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信息化综合布线二期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对信息化网络布线二期建设需要,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内容包括:
包A采购详情:综合布线系统1套,本次采购信息化综合布线(二期)是对前一期综合布线系统的完善和优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包段划分:共1个包段
6.项目采购预算:41.4万元人民币
7.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付验收。
8.建设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0.政策落实: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等】
四、竞争性磋商报名时必须携带:
(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全部留档。投标人须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如报名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参与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二)竞争性磋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