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档案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档案馆工程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7】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保靖县档案馆工程项目全部施工,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捌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 投标人应当在后台系统点击对应的标段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对应的标段中,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完成“我要投标”操作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12月15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 详细操作流程请在《湘西 网》 “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
6.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 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25日 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西自治州 开标室 。具体开标室见当日五楼大厅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