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位于济宁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15km处。一期机组容量为4×145MW,二期机组容量为2×330MW,煤场分别有一期南煤场、一期北煤场、一期干煤煤棚、续建干煤棚、一期地煤沟、续建地煤沟、二期南煤场、二期北煤场、临时煤场、新煤场、二期地煤沟,共计11处存煤场所,每天进煤量约1万吨,灰、渣计量300 车次/每天、酸碱、液氨、柴油、石膏等生产物资的计量;机械采样机4台;联合制样机2台,制样室2处,备查样室、煤样存样间各一处,目前,采样班辅助人员8人、制样班辅助人员4人、煤场管理人员4人、煤场司机15人、计量人员10人,本次拟招标厂内燃料管理外包项目所有工作都在这些场所内完成。
范围:做好煤场接卸、整形、倒垛、掺配、二次搬运、防止煤堆自燃进行的煤堆分层压实、煤场超温祸源清除、煤场灭火以及对喷淋装置未覆盖区域的煤场进行喷水防尘、厂区内道路洒水以及煤场周围道路卫生清理以及接卸、采、制样计量验票等辅助工作,在煤场管理过程中确保煤场机械安全可靠运行,本工程包括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费(燃油费除外)、人工费、6%的税费等费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 燃料厂内管理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从事煤场管理服务1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装载机、推煤机维修保等相关内容。
四、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1月30日9:00起至2018年12月4日17:00止,登陆 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 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1月30 日9时00分到2018年12月7日17时00分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