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头前大门组A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泉头前大门组A区附属工程 已由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8]7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排污及绿化工程 ;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玖仟零捌拾叁元陆角玖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