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窗帘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窗帘采购项目(比选代理编号:0724-1800x08N5083)已由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资金来自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委托新疆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26.46万元(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实际委托为准。
2.2比选范围:本次项目共需采购189套窗帘,每套窗帘包含:内窗帘(纱)、外窗帘(布)、轨道、滑轮、布带、绑花、挂钩。
2.3交货期:自项目委托下达之日起27个日历日内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6 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3.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集团 新疆 的参选,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7)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请于2018年11月 30 至2018年12月 4 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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