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招标(湖北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HBCZ-18061112-182557
2.
项目名称:湖北省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3.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包,具体需求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分包名称
县数
县名
采购需求(简要)
项目进度要求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1
包一
8
南漳县
保康县
谷城县
兴山县
秭归县
宣恩县
来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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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组织3-5家参与机构,对包一的8个申请退出贫困县脱贫人口错退、贫困人口漏评、群众认可度等进行实地调查评估,综合测算贫困发生率,撰写提交分县评估检查报告及报告摘要、8个县评估检查总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对调查数据的质量和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有效调查户不少于9743户,调查户的分布和构成应科学合理,符合工作方案和抽样要求。
2019年1月启动,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并提交分县评估检查报告和8个县的评估检查总报告.
494.88
2
包二
9
阳新县
丹江口市
张湾区
团风县
罗田县
英山县
崇阳县
通山县
牵头组织3-5家参与机构,对包二的9个申请退出贫困县脱贫人口错退、贫困人口漏评、群众认可度等进行实地调查评估,综合测算贫困发生率,撰写提交分县评估检查报告及报告摘要、9个县评估检查总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对调查数据的质量和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有效调查户不少于10657户,调查户的分布和构成应科学合理,符合工作方案和抽样要求。
2019年1月启动,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并提交分县评估检查报告和9个县的评估检查总报告。
545.52
(2)每个分包需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并且独立推荐中标候选人。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投标人可参与2个分包的投标工作,但最多中标1个分包的工作,如果同一投标人在2个分包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分包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分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分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
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