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赫山区精神病医院住院大楼改扩建工程,已经益赫发改招核【2018】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和益政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独立核算的 ,并由独立核算的 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捌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 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