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廉政检察文化教育基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廉政检察文化教育基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批准文件编号:临财购准字(250)号 3、招标编号:0651-18101481 4、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廉政检察文化教育基地装修工程 见招标文件 2598787 5、工期:90天 6、工程质量:合格 7、预算价:2598787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具备室内装饰协会核发的室内装饰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格条件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委会进行)过程中,如有不合格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 三、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时,在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西部天然气对面骏达酒店7楼)递交材料报名,经查验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4、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原件(近一年(连续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连续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原件(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 6、提供近一年的财务部门的审计报告(如是新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不全者,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四、招标文件获取与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 开标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