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的委托,对继续购买特勤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2018(NH01)XZ0068
二、采购项目名称:继续购买特勤保安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00,00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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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投标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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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特勤服务 |
¥5,800,000.00元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佛山市外投标人还须出具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跨地区经营备案证明)或《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须先到银行现金存款或转账方式支付后凭银行收款回执或转账凭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所领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信息:
收 款 人: 佛山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款 项 来 源:特勤服务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采购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所(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
传真:0757-81851685





